一、《外国专家证》分文教类和经济技术类两种。
(一)文教类《外国专家证》发放对象:
具有大学学士以上学位和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应聘在我省从事教育、科研、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工作的外国籍专业人员。(其中语言教师应具有大学学士以上学位和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二)经济技术类《外国专家证》发放对象:
1.为执行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和中外经贸合同,应聘在我省工作的外国籍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
2.具有大学学士以上学位和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应聘在我省的企业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享受同等待遇的外国籍高级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
3.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的境外专家组织或人才中介机构常驻江西代表机构的外国籍代表;
4.应聘在我省从事经济、技术、工程、贸易、金融、财会、税务、旅游等工作,具有特殊专长、我省紧缺的外国籍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
二、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除提交相应的《外国专家证》(延期)呈批表外:
(一)已取得《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的:
1、按外国专家类别填写经济技术类或文教类《外国专家证》申请表一份(下载:jiangxi.caiep.org文档下载中)并加盖公章;
2、《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副联;
3、有效护照及工作签证复印件;
4、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聘用合同复印件;
6、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书复印件;
7、已购外国专家医疗保险单据复印件,保险期限不得少于《外国专家证》的有效期限;
8、随行家属须提供第3、4、6、7项材料,其中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免第6项材料。
(二)从境内其他单位转聘的:
1、聘用单位申请公函(须注明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事由、申请内容、申请期限);
2、按外国专家类别填写经济技术类或文教类《外国专家证》申请表一份(下载:jiangxi.caiep.org文档下载中)并加盖公章;
3、原聘用单位标准推荐信原件;
4、有效护照及签证或居留许可证复印件;
5、个人简历(包括学习和工作经历)中外文各一份;
6、最高学历证书或专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
7、经济技术类聘用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文教类聘用单位须提供聘请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委托单位)出具的审核同意件;
8、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复印件;
9、聘用合同复印件;
10、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11、已购外国专家医疗保险单据复印件,保险期限不得少于《外国专家证》的有效期限;
12、随行家属须提供第4、8、10、11项材料,其中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免第8项材料。
(三)原单位续聘的:
1、聘请单位申请延期公函(须注明延期原因、申请延期的期限及专家资料变更说明);
2、按外国专家类别填写经济技术类或文教类《外国专家证》申请表一式两份(下载:jiangxi.caiep.org文档下载中)并加盖公章;
3、有效护照及签证或居留许可证复印件;
4、有效外国专家证;
5、聘用合同复印件;
6、文教类须提供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委托单位)出具的审核同意件;
7、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8、已购外国专家医疗保险单据复印件,保险期限不得少于《外国专家证》的有效期限;
9、随行家属须提供第3、7、8项材料。
有关注意事项:
1、年龄:外国专家在60岁以上的不鼓励聘请。个别优秀的放宽到65岁。65岁以上需要聘请单位出具健康担保函。70岁以上的原则上不予发放新的《外国专家证》;
2、健康:需要出具国内的有效健康证明;
3、签证:需要查验外专的护照和Z 签证原件;
4、延期:老版《外专证》延期3次后需要发放新证;
5、推荐信:文教专家转聘一定需要推荐信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