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3号)和《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2006年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办发电〔2006〕37号)文件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今年我省继续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现将2010年 "三支一扶"招募程序和时间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10年5月17日9:00至28日17:00。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直接登入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进行网上报名登记(网上报名办法见附件1),并按网上提示信息填写《2010年江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选择填报一个志愿服务县(市、区)及一个服务岗位。服务岗位为四类:支教、支农、支医、扶贫。招募计划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1∶1.5的比例。低于1∶1.5比例的,可由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调剂计划。
(二)资格审查。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在网上有效报名期间(5月17日至5月28日),报名人员须到所报岗位的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资格审查确认时要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毕业高校或本人档案存放单位审核的报名推荐材料及《2010年江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名登记表》(附件三)等。支教的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低保家庭的须提供低保证;城镇零就业家庭的须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
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在报名期间,每天由专人登入网上报名系统对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进行确认。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招募对象与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招募资格。
(三)考试。全省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考试时间定于2010年6月13日上午9∶00―11∶00。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0分卷),考试成绩于2010年6月25日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单位网站公布。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可按计划设定一定比例,以县(市、区)为单位按岗位分类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并在网上公布。入闱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一起入闱。
(四)体检。体检由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组织进行,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入闱参加体检人员须缴纳200元体检费。体检要统一时间和医院,严格把关,确保体检质量,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取消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被招募人员身体应符合条件并能适应"三支一扶"岗位实际需要。对因不符合要求出现的计划缺额,由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确定递补办法。体检原则上7月中旬完成。
(五)确定人选。体检结束后,由设区市经省"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审批确定人选。入选的高校毕业生填写《2010年江西省"三支一扶"大学生登记表》(一式四份)(见附件3),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7月底前到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报到。
(六)培训。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或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8月上旬组织"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上岗前的集中培训,使"三支一扶"大学生提前了解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的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乡镇共青团有关工作等,从而更好更快地适应基层工作。
(七)派遣上岗。8月中旬,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派遣"三支一扶"大学生到服务单位报到。对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招募资格。没有执业资格的支医大学生,服务的第一年安排到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或配有能够指导大学生开展医疗活动的高年资执业医师的乡镇卫生院见习,见习期满,由县(市、区)卫生局安排参加执业资格考试。第二年由县"三支一扶"办公室安排到服务岗位。具有执业资格的历届毕业生,则不需见习,直接安排到服务岗位。
附件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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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doc
招生就业处
201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