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   教学科研
  •   >   科研活动
  •   >   正文
  • 关于组织申报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课题(高职高专系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4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南昌校区:

    接赣教科规字20219号文件通知,江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课题(高职高专系列)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课题选题,应着眼本年度及“十四五”时期江西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坚持在“实事”中“求是”即通过对教育实践的观察和实验,去发现教育现象的本质及其客观规律,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事实依据和理论支持。

    二、本年度课题,应突出“规范研究导向、实证研究导向、专业视角导向、连续性研究导向和事实判断优先价值判断的导向”5大研究立项导向,反对缺乏客观事实基础的主观思辨和低水平重复研究。

    三、本年度课题,鼓励课题申请人在充分考虑个人研究志趣和专长的基础上自主进行课题设计并申报,做到选题有单一的问题指向,研究有真实的经验事实,结论有充分的客观依据。

    四、本年度课题仍实行限额申报。申报限额指标,师范类专科院校各40项,普通高职高专院校各30项。

    五、本年度课题分重点、青年专项、一般课题三大类别,申报时选择一种类别申报,类别之间不可转换。“青年专项”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各类别课题结题要求详见《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青年专项”课题结题要求参照“一般”课题。

    六、本年度课题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每项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一人不得同时申报2项以上(含2项)课题;尚未结题的省教科规划在研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七、本年度课题主持人必须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对申报书所填内容承担信誉责任,并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省教科规划课题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八、本年度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申报前需了解课题管理办法与结题细则。获准立项的课题,其课题《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

    九、本年度课题申报书,可从江西省教育厅网站(“江西教育网”中“省教科规划”专栏)下载,并需按规定格式填报,凡不符合申报书格式者,一律不进入评审程序。申报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报书一式2份,匿名活页一式4份。匿名活页中如出现申报人、参与人真实单位和姓名,该申报材料视为无效材料。所有材料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报材料电子稿,交至科研处黄玲老师处。

    十、截止时间:202227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陶老师 电话:623959

    关于江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课题(高职高专系列)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docx

    附件2.doc


    关注二维码

    官方微信